2008年黄健翔在博客中曾披露央视某记者与当时的国字号教练杜伊存在不正当关系,之后这一事件被大肆传播。此后事件的焦点人物陆幽决定状告黄健翔,在2009年5月8日,法庭对此案做出判决,陆幽因证据不足而败诉。但对于这个并不是终审的判决,陆幽再次提出上诉,决定再次状告黄健翔,声称一定会告到底。而在自己的博客中,陆幽更是暗示,此事件是某利益集团操纵的结果。
陆幽称将第二次上诉
2008年6月黄健翔曾在自己的博客中披露:央视一位女记者与国家队主教练杜伊发生性丑闻,搞成宫外孕,以致被撤了国家队首席随队记者的身份。此言一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被媒体疯狂转载,而经网友和媒体推断,黄健翔博客中的丑闻女主角就是国家队首席随队记者陆幽。
2008年11月中旬,陆幽对黄健翔正式提出上诉。声称黄健翔和部分媒体侵害了自己的名誉和人格。要求黄健翔和几家媒体对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2009年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为陆幽证据不足而败诉。
法院的判决并未让此事件平息,原告陆幽在公开场合曾表示:“这是精神强奸,全社会都在窥探我的子宫。”而被告黄健翔则表示,自己沉默并不代表有错。但在昨天,陆幽表示,黄健翔一案并不会就此了结,自己虽然败诉了但还会再上诉,并在自己的博客中上传了民事上诉状。
黄健翔是我一辈子的被告
在陆幽的博客中,陆幽认为,黄健翔在欧洲杯前,曝出这样的消息,是明晃晃的网络营销。而对于外界认为这是陆幽自行的炒作,陆幽则表示,自己并不会计较这些,只会一直坚持下去。陆幽说:“当然也有人传达了‘你要小心’、‘注意安全’之类的话语,还有‘被告要反诉500万’‘被告要炒作什么卖点’之类的,所有这些都不会吓倒我,我会坚持下去,大家放心,我不可能不安全。黄健翔是我一辈子的被告,无论法院最终做出怎样的裁决,我都会打败他。”
陆幽希望黄健翔迷途知返
陆幽还暗示,黄健翔事件是某利益集团操纵的结果。陆幽表示,网络是公众平台,网络的自由和秩序需要每一个人来维护,它不应该沦为某个人或某些利益集团操纵下的“杀人凶器”。陆幽还认为黄健翔应该承担法律责任,陆幽说:“黄健翔作为典型公共人物,本应勤勉谦逊成为青少年表率,但其跋扈粗俗与公众善意期待相去甚远,依法应承担责任。”
陆幽还披露黄健翔诽谤行为已经不是初犯,“黄健翔从2006年底在博客中公然辱骂某南方报业女记者为鸡,到2008年6月写下博文没有指名道姓的诽谤我,他在宽广的网络道路上已经越走越窄。”最后陆幽说:“在此我必须再次申明,我与黄健翔没有私人恩怨,看着他在名利的膨胀下一错再错,我深表痛心,也希望他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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